優質搬家公司“搬”壞電視機

孔先生請人搬家,不料搬家途中液晶電視損壞了,搬家公司卻不願賠償。

 搬家時的一幕,孔先生還記憶猶新:液晶電視的液晶屏幕脆弱,搬之前他曾提醒搬運工抱著電視機,可是搬運工還是液晶面朝下扛,黑屏很可能是搬運工肩膀撞到了電視屏幕導致的。“搬家之前電視機一點問題也沒有,現在電視機出現問題,應該是搬家公司的責任。”孔先生堅持要求搬家公司賠償。但搬家公司認爲,在搬運過程中,電視機沒有掉落或撞擊其他物體,不願意賠償。

  孔先生家的這台電視機是2005年買的,當時售價1萬7千多,有購物發票爲證。松下的售後服務表示,這台電視機屏幕的維修成本需8000多元。經工商人員調解,搬家公司負責人補償孔先生經濟損失500元。

  今年8月底,孔先生的父母從海曙區搬到江東區的女兒家,孔先生第一時間聯系了搬家公司。搬到新家後,孔先生的父母收拾完東西,打算看看電視,不料26英寸的松下液晶彩電屏幕一片漆黑,只有一條線。
  工商部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找優質搬家公司時,一定要與搬家公司簽訂書面合同,注明搬家時間、地點、價格,尤其對大件貴重物品,要標明價格及質量的詳細情況,一旦發生糾紛也有據可依。此外,消費者對搬家過程應全程監督。最後,一定要搬家公司出具正規的發票,這也是維權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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