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經紀-酒店|經紀 -“派出所酒店”,權力的又一尋租
“我們去了一趟派出所,不是我們犯了法,而是去所裡的酒店吃飯!”7日晚上,網友“丫先知”在紅網論壇發帖,稱在搜狐新聞社區、張家界公眾論壇等網上社區論壇看到一爆料帖,以遊客的身份講述了到張家界旅遊被導遊安排到派出所內一家酒店經紀的事,還附帶了照片為證。原來,房子是派出所承包出去的,經營酒店的老闆並非該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該派出所將在今年11月搬遷。
派出所成了“包租公”,而且這酒店還正好就在派出所裡面。如果要說酒店和派出所之間只是租賃承包關係,恐怕很難說服民眾相信。

中央一再重申“禁止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而張家界派出所裡面竟然還藏著一家酒店|經紀 。我們很難想像,張家界派出所是一個利益無涉、獨立超然的監管者,如果派出所內的酒店涉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派出所又該如何處置?要是按照出租方也應對承租力的不法行為負連帶責任,派出所是否無異於“自割自肉”,咎由自取;但是如果事實往相反方向發展,比如游客投訴該酒店,是否會出現派出所包庇縱容酒店,以至上級對酒店查案時,派出所還可以通風報信?
比如民營企業董事長竟然擔任副縣長,沒有在黨委、政府工作過一天的企業家竟擔任起縣委副書記。所以,有專家指出,這種從商者爭戴“紅頂子”,“紅頂子”爭當商人,難免會導致權力和市場利益的相互交叉,不僅方便了權力尋租,也方便了市場求租,影響地方經濟政策的製定,進而損害民眾利益。

還有另外一種政企不分則更為普遍,在不少地方往往就存在政府部門爭相蓋辦公樓,不只是為了改善自身辦公環境,而且還是為了出租辦公場地,賺取高額的租金。張家界派出所的行為顯然是屬於這種情況。這正是錢權二者的難分難捨,政企不分的另一種形式的呈現,派出所不僅成了“包租公”,而且照此發展下去,還很有機會尋租權力,滋生腐敗。可見,派出所內開酒店的禍根在於政企不分。

而且,據派出所工作人員透露,所里工作人員平時還在酒店吃飯。由此更可見,這當中的利益關係的糾集已經非常緊密,就像一些網友形容的一樣“給人以貓鼠一窩的微妙想像”、“派出所想錢想瘋了,利用這個來創收,還真是別出心裁啊!”

實際上,政企不分在當今的中國,仍然普遍存在。要么是亦官亦商的“紅頂商人”,比如在一些地方曾經出現主管政法工作的縣委副書記同時身兼化肥廠廠長,市委書記兼任汽車公司董事長等;要么亦商亦官,“企而優則仕”,一些縣市官員坦言,為了刺激經濟發展,事實上已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當企業上繳的利稅達到相當規模時,企業的法人代表就有資格到縣委、縣政府任職或“掛個頭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houlibing2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