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福建地方立法彌補缺陷-真空成型
“安全生產關口在基層,安全生產重心也在基層”,這是記者最近隨安全生產萬里行在福建省採訪時聽到最多的一句話。然而,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安全監管執法權設在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一級安全監管面臨真空成型。而從近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看,大部分都在鄉鎮(街道)。如何將安全監管工作落到基層,福建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將安全監管執法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讓“懸空”的安全監管應聲落地。

 

安監機構設在街道辦

“近幾年,福建省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70%以上發生在鄉鎮(街道)的基層單位,尤其是鄉鎮(街道)的私營企業。而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前沿陣地的鄉鎮(街道)一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曾存在很多問題。最突出的是: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沒人管,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難。”說起福建省過去安全生產監管存在的問題,該省安監局局長陳炎生並不避諱。

在前幾年,福建省縣(區)級安監局大都才有3至7個人,個別局僅有兩個人。大部分縣(區)級安監局辦公條件差,有的局連一部公務用車都沒有,全年的辦公經費才幾千元。縣(區)級安監局如此,更不用說鄉鎮(街道)一級了。

“去年底實施的《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恰恰解決了這一問題,它不僅彌補了現行安全生產法的不足,也讓安全監管執法真正落到了基層,落到了鄉鎮(街道)。解決了目前安全生產工作中長期存在的基礎薄弱問題。”曾參與條例起草工作的福建省安監局副局長施惠財告訴記者。

有了機構,安監員有沒有工作和生活保障?企業是否會聽從處罰?前不久,湖南某地出現安監員集體辭職之事會不會發生在福建? “我們有條例支撐,有機構、資金保障,有委託執法……”施惠財的一番話打消了記者的疑慮。

據了解,為了夯實安全基礎,解決基層安監人員過去有責無權、無“威”無“力”的困境,福建省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前兩年,福建省安監局發現鄉鎮(街道)一級政府在安全生產監管中缺乏手段,鄉鎮(街道)委託執法因此引起該局的高度關注,經過調研後,省安監局將這一情況匯報給福建省政府。很快,福建省政府決定委託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部分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行政執法權。由各區安監局長同各街道辦事處安監機構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託書》,並派出執法人員到各街道辦事處指導幫助基層執法人員開展工作,從而既彌補了基層安監機構無行政執法權的缺陷,又提高了基層安監機構和安監人員的權威。

同時省安監局還對全省3200名鄉鎮(街道)專、兼職安監員進行行政執法方面的培訓,這兩年又對2000多名新調入人員進行了培訓。

“去年以來,我們街道、社區共向企事業單位共發出整改通知書300多份,經復查已有90%以上的問題得到了整改,轄區企業因安全生產問題停業停產的25家。”福建泉州豐澤區泉秀街道辦事處主任施蓬勃向記者介紹說。

為了加強基層安監隊伍建設,保障基層安監員安心工作,豐澤區還建立了三級監管網絡,做到街道、社區、企業三級都有專(兼)職安監員,工作上實行三級聯動。安全監管工作基本實現了有址議事、有人理事、有錢辦事。施蓬勃進一步說,對經安監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的安監員,每月還發放120元的崗位補貼,為街道安辦配備安全生產檢查監管專用車,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實報實銷。

記者找來一本條例,其中第五條中明確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就是這不到百字的一段話,從此讓福建省的基層安全監管執法有了法律依據,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有了“落腳點”。

在福建晉江市梅嶺街道,安委會辦公室的牌子就掛在一間房門的上方。記者走進房間,屋角一側的大書櫃特別引人注目,裡面整齊地擺放著裝訂成冊的一本本檔案。 “這是我們街道轄區內所有企事業單位的檔案,其中包括企業事業單位297家,經營店面380家。”屋內正在工作的一位安監員告訴記者。去年,該街道的安監員對轄區內未辦“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特種設備“操作證”的人員,當場要求立即停產補辦或辭退無證的司爐工,並普查了特種設備39家,發現隱患13處,限期整改11家。近一年來,他們還督促企事業單位投入安全整改資金375萬元,整改項目367項,及時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隱患,安全生產事故特別是火災事故大幅度下降,並實現了零事故。

福建省目前現有鄉鎮(街道)1117個,如今都與梅嶺街道一樣依法設置了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全省共配備專兼職安監人員4190名。

從實踐中看,基層安監員在安全生產監管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前不久,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清源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專職安監員在檢查中發現,位於社區鐵路邊的幾棟簡易房內存放大量的過氧化甲乙酮(俗稱“白料”)和乙氧酸鈷(俗稱“紅料”),這兩種化工原料是用來促使樹脂產品固化成型的,其中過氧化甲乙酮屬危險化學品,如果與乙氧酸鈷混合在一起,可能發生劇烈爆炸。發現這一情況時已是17時,街道和社區安監員一邊看護現場,一邊向豐澤區安監局報告情況。在豐澤區安監局的協調下,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門的執法人員很快同安監人員趕到現場,將過氧化甲乙酮轉移存放在符合存放條件的企業庫房內。由於發現及時,處置及時,一處重大的事故隱患被及時消除。

“鄉鎮(街道)是安全生產的最前沿,從安全監管的時效上看最快,在空間上離得最近。只有把安全監管之'手'伸到基層,伸到每個企事業單位去,安全生產工作才能真正落實。”施惠財向記者進一步解釋說。

基層安監員執法有保障

與此同時,各街道辦事處都專門製定了街道和社區專職安監員考核辦法,獎罰並舉,有效地調動專職安監員的工作積極性。如豐澤區目前已有27名安監員因工作不能勝任、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調整,76人(次)不同程度地被扣除崗位補貼;135人(次)因成績突出,分別受到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表彰。

為了嚴明紀律,樹立安監隊伍的良好形象,豐澤區安監部門還制定了《安監人員主要行為規範》,對安監人員的廉政行為、業務行為和職業道德行為等進行規範。為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安監部門製定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目前,豐澤區因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沒有一家提出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

像豐澤區這樣的做法,正在福建省逐步鋪開。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定,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記者手記

近年來,福建省在強化安全生產工作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是加強基礎與基層建設,尤其註重強化與發揮鄉鎮這一級在安全生產工作的作用方面,其中不少做法與經驗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並將其上升為地方法規,制定了《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

在立法中,他們注意將這些做法與經驗上升到法規層面。

如條例第五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則對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加以明確,主要包括:(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2)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應當責令限期改正,並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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