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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多家租賃公司被騙轎車7部
為了還清賭債,男青年張某或是自己或是藉朋友之手接連從多家汽車租賃公司騙租7部轎車,抵押獲得21萬餘元贓款。日前,塘沽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年。此案再度暴露出低門檻租車的安全隱患,明知有風險卻依然低門檻,業內的聲音是為了生意“不得已而為之”。

 

 
案件縱深

低門檻租車之無奈

為了生意寧願冒險

案件告一段落,其中的問題引人深思。張某為何能夠輕鬆地頻頻租車成功呢?記者以租車顧客的身份採訪了兩家汽車租賃公司。

案情回放

為還賭債騙租轎車

抵押獲贓21萬餘元

2008年9、10月間,染上賭博惡習的張某欠下數額巨大的賭債,一時無法還清。為了償還賭債,張某想到一個簡單快捷的方法:租車抵押。張某用自己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從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部伊蘭特轎車,而後又在另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利用相同的手法租了一部捷達轎車。兩次租車過程非常順利,這讓張某的膽子漸漸大了起來。隨後,張某又在多家汽車租賃公司租下捷達轎車一部、馬自達轎車兩部。與此同時,張某還將罪惡之手伸向了自己的校友孫某。孫某在汽車租賃公司租下尼桑、菱帥轎車各一部,先後被張某借走。

張某在連連得手以後,將總共7部轎車抵押給他人,共獲得抵押款21萬餘元。經過司法部門評估,張某先後騙租的7部轎車總價值高達64.5萬元。 21萬餘元的贓款,張某除了支付租賃汽車的租金以外,全部用於償還欠下的賭債。

賭債還清了,張某心裡卻日漸不安起來。 2008年11月,張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記者撥通了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電話,希望租一輛普桑使用3天的時間,並詢問需要什麼手續。公司工作人員稱,需要身份證、駕駛證和相應車型的押金,其中,身份證、駕駛證需要當場給工作人員審核一下,不需要留下,只留複印件即可。普桑轎車的押金是5000元,一天租車費用大約150元至180元,行駛超過200公里每公里需加1元錢。

在記者問出同樣的問題後,另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則表示,租車需要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原件只需要給工作人員查驗一下,也是只留複印件即可。普桑轎車押金需4000元,一天租車費需180元,同樣的超過200公里每公里加收1元錢。

簡單的租車手續、較低的租車押金,汽車租賃公司是否意識到這其中的風險了呢?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楊賢律師認為,正是租車的低門檻給張某這樣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機,也給汽車租賃公司經營帶來不小的風險。本案中,像張某這樣,用幾萬元的押金換走了價值60餘萬元的7部轎車,給這些租賃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提高押金、加強審核力度是不是可以抑制這樣的事件發生呢?對此,一些汽車租賃公司表示很無奈,提高租車押金,肯定會影響生意,這是經營者不願意看到的結果。目前的情況來看,汽車租賃公司在風險與生意之間大多選擇了生意而提高了風險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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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oulibing2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